Ph.D. 程序

 

海洋科学项目提供四门课程和研究机会 主要研究领域:生物、化学、物理和地质海洋学. 每一个学生 在这些学科中接受正规训练,同时专注于某一特定学科 研究领域. 以下的要求和程序是专门针对 海洋科学系. 但是,毕业生的一般规则和政策 学校也可以申请.

 

核心课程

所有攻读博士学位的候选人都必须有一个专业领域.D. 学位. 所有 学生必须完成所有核心海洋科学分支学科的正式课程. 完成四(4)门核心课程(见下文)即可达到这一要求。 和研讨会,代表 十八(18) 学分.
四(4)门核心课程包括 四(4) 每个学期的总学时为 16 学期物理(601年马斯),化学(602年马斯),地质(603年马斯),和 生物海洋学(604年马斯),或同等的转学课程. 

其他必修课程

学士学位以外的课程至少需要46个学时 除核心课程外,至少有一半必须在正式课程中学习 不包括定向研究或定向研究. 不超过18小时的双列课程(400级和500级) 相同的课程)可以计算在满足学位所需的最低学时. 研究生只会获得500级双列版本的研究生学分 课程.
至少12个学期的论文课程学分是必需的. 不超过 15个学时可计入60个学期的最低要求 小时.
至少两(2)个学时的研讨会(两,一(1)个学时的注册) 是必需的.  
核心课程(4 / 4) 学分
601年马斯 (4 cr)
602年马斯 (4 cr)
603年马斯 (4 cr)
604年马斯 (4 cr)
研讨会 学分
研讨会我 (1 cr)
研讨会二世 (1 cr)

海洋科学选修课(由咨询委员会决定,但至少6门(23门)) 学期小时)

选修课 学分
指导研究 (最多8小时)
论文(每学期1-5篇) (12cr)(最多15cr)

综合考试

所有寻求海洋科学的学生都必须参加笔试和口试 Ph值.D. 海洋科学学位. 这些考试至少在两次之后进行 在完成整整五年的研究生学习之前完成的. 书面 综合考试首先进行,通常比综合考试的范围更广泛 口语综合考试. 考试不得超过两次.

 候选资格 

博士生在通过书面和口头考试后才被允许成为候选人 在完成所有正式课程要求后进行综合考试. 博士候选人是满足所有初步要求的学生 Ph值.D. 剩下的只有论文研究的完成 要求.

论文答辩

论文的最后一次口头答辩安排在论文完成后 已完成,但因答辩而需要修改的除外. 最后的口头答辩不得早于入学后一个学期 而不是在所有必修课程完成或目前完成之前 在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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